罗平县总河长签发第1号总河长令 安排部署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2018-01-17 11:10:13   来源:罗平县河长办    作者:李维宽   


       1月10日,罗平县委书记、县总河长吕品红签发罗平县总河长第1号令《关于做好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河流、水库、渠道(以下简称“河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罗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确保到20l8年底,全县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3%,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纳入国家和省、市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6%以上,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提升到92%,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内。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市、县二级河长制的主要河库渠建立“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启动河湖库渠治、管、保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实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