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 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中小河流治理等资金安排拨付的批复
2017-12-14 10:15:06   来源:罗平县扶贫办   作者:   

罗政复〔2017〕30 号
 

罗平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将2017 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中小河流治理等资金安排拨付的请示》(罗水请〔2017〕3 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拨付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请求将2017 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中小河流治理等资金安排拨付的请示》里请示的资金1888 万元。
       二、严格按批复使用资金。此次拨付的资金用于罗平县阿岗镇以宜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367 万元;罗平县旧屋基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700 万元;罗平县鲁布革乡梯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8 万元;罗平县多依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427 万元;罗平
县九龙河段综合治理工程306 万元;2017 年“爱心水窖”建设工程80 万元。共计1888 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此次拨付的资金从县级财政局拨付,由县水务局核实支付。
       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县水务局要严格按照《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罗政发
〔2016〕48 号)、《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政办发〔2016〕138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整合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整合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严格实行项目计划及资金安排,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管理局及乡(镇)、街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资金安全监管。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此项工作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17 年5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