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7-08-22 16:15:26   来源:罗平县林业局   作者:袁木仙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林业局概况
第一部分  罗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 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
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三)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四)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运输、加工、经营、猎捕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林业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九)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十)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十一)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罗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
目录为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罗平县林业局在罗平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森林罗平”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坚持“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扶持经济林,发展速生林,改造低效林,培育珍贵林”的原则,按照“法治护林、改革活林、科技兴林、产业强林、社会造林”的工作思路。落实森林“三防体系”建设,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落实林业工程项目建设,驱动森林数量和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从实处着手,抓好全县营林生产,促进全县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同步发展;按照罗平县脱贫摘帽统一部署,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稳步推进。预计实现林业产值达9.2亿元,森林覆盖率达46%。现将今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一)森林“三防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罗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严肃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依托标语、保证书、通告、防火视频光盘、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及报纸、电视等宣传材料和宣传媒体,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万份(条),开展多种形势宣传森林防火;加大资金投入,整合220万元防火资金,确保防火物资到位;加强防控举措,火源管控到位,成立6个森林防火督察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防火一线,全面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促。由于工作措施得当,2016年全县没有出现大的森林火灾和卫星热点,取得了近十年的最好成绩。
二是强化依法护林工作。今年来,开展“双严二号”、“滇绿”、“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非法破坏林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木材流通领域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共48件,刑事案件8件,其中失火案6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件;行政案件39件,其中盗伐林木案1件、滥伐林木案7件、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1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9件、违法运输木材案13件、非法移植野生树木案1件、违法收购木材案1件、失火案4件、违规在野外用火2件。 在“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388人次,车辆89台次,对证照不齐的105家采砂企业发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立案查处18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林政案件10起,打击处理21人,其中行政处罚 10人,刑事案件涉案人员11人。
三是切实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16年检疫木材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21626亩,防治率100 %,检疫苗木234.2816 万株。全县核桃金龟子发生面积7.1万亩,其中轻度为7.1万亩,防治面积7.1万亩。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全县有林地面积85万亩,共监测面积85万亩,经济林核桃17万亩。全县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普查数据上报至市林检局。结合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松材线虫病的普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二)推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得到进一步落实,森林质量与数量得到提升。
2016年以来,罗平县林业局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狠抓林业重点项目落实,截止2016年11月底,已完成林业投资5813.76万元。
一是狠抓苗木生产。今年来,罗平县林业局生产部门技术人员深入到全县28个苗圃基地,指导苗木生产经营者抓好苗木春夏生产,提升苗木生产水平,在雨季造林到来之前,确保合格苗、优质苗出圃上山,满足全县城乡绿化、荒山荒坡、退耕还林及林业产业发展用苗数量与质量要求。着力抓好苗木肥水管理,着力抓好苗木中耕除草,着力抓好苗木病害防治。2016年罗平县将生产杉木1000万株,嫁接核桃30万株,培育柳杉200万株、圆柏500万株、桤木50万株。各类苗木在满足全县国土绿化用苗需求的同时,还将销往周边省市县。
二是从严落实林业项目。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荒山造林1万亩;完成省级核桃基地建设项目0.6万亩;完成石漠化治理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1.5亩;完成国家木材战略储备项目0.2万亩;完成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补植补造0.53万亩;完成核桃体质增效0.9万亩;完成完成退耕还林4200亩;完成公益林人工造林,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森林火灾保险及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赔付。已启动2016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完成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初步设计;规划人工造林0.81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计划投资426万元。林业经济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林业经济结构逐步由以林木资源消耗型向服务型转变,林木资源消耗型经济在林业经济结构比例中明显降低。
三是强化公益林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公益林管理相关政策,罗平县林业局指导项目区抓好公益林信息系统建设,督促乡镇(街道)资金管理,共兑现公益林补偿资金1766.58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547.19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19.39万元。惠及144个村(居)委会,1045个自然村,14.9万户农户,40.25万农村人口。
四是抓好2016年商品林采伐计划工作。依据省林业厅2016年森林采伐限额预下达任务,罗平县2016年计划采伐森林伐限额为5.1万立方米,涉及682个地块,采伐面积为348.4公顷,采伐指标已经分解到全县13个乡镇(街道),采伐作业设计已全部完成,采伐证书正在办理,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采伐。
五是抓好农村能源建设。2016年,罗平县林业局按照省、市下达的2015年实施沼气池和节能改灶和太阳能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以点示范、整体推进的基础上,结合“生态村”建设和退耕还林工程,集中主要精力、人力、物力,大力实施农村沼气和太阳能建设项目。按照“三结合”、“五配套”等要求,加大技术指导力度,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技术保障。保质保量完成了沼气病旧池改造建设200口,占2015年计划任务数的100%;完成节能改灶500眼,占2015年计划数的100%。2016年农村能源项目正在招标工作中。
六是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继续完成天保工程二期2015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万亩,其中封山育林7000亩,人工造林3000亩。抓好罗平县天保工程二期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0.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4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总投资220万元。
七是抓好退耕还林工程。组织开展2014年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查缺补漏和政策兑现工作。继续完成2015年0.4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项目涉及3个乡(镇、街道)17个村委会、28个小班1006户3521人。设计树种为杉木、旱冬瓜、圆柏、核桃,目前已完成造林0.404万亩,剩下0.066万亩正组织核桃冬季定植工作。按照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地块落实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全县各乡镇(街道)历时近3个月的时间,以2009年罗平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影像图为工作底图,按照“现状为耕地、实际坡度大于25度且没有纳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全县“未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大于25度、群众有退耕意愿”的坡耕地涉及罗雄、腊山、大水井、旧屋基、钟山、板桥、长底、九龙、马街、老厂、富乐、阿岗12个乡镇(街道)371个地块,面积5.13万亩。历时2个月,完成石漠化地区15-25度非基本农田退耕还林需求调查3万亩。
八是抓好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继续完成2015年市级陡坡地耕地生态治理0.1万亩任务。项目建设布局于老厂乡虎山村委会5个小班。积极落实2016年度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5万亩及市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5万亩。
九是抓好林权改革配套服务。着力抓好林权证登记移交后续工作,对2016年办理的林权登记材料进行统一整理归档,对3月以后前来办理林权登记的广大林农进行认真解释和国家关于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方面的政策宣传,确保林权登记业务平稳移交;着力提升林业咨询服务质量, 2016年共提供相关咨询112人次,解答相关问题48个;着力有序推进林权抵押登记工作,办理林权抵押登记1件,向罗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鲁布革信用社出具林权抵押登记申请及林权他项权利证明1份,涉及有林地面积9267.5亩,抵押金额3978642元,贷款金额200万元;着力加快推进林木权证发证工作,积极参与全省林权社会化管理培训,加快推进林木所有权证登记工作。林木权登记颁证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9月份颁发首本林权证书,截止11月底,共颁发了2本云南省林木权证书。
十是抓好三年绿化攻坚行动相关工作。制定并分解了绿色城市建设、绿色村镇建设、绿色通道建设、示范点建设、林业产业及退耕还林、苗木培育和森林管护7项工作任务。在罗雄街道中和村茶安组织了罗平县2016年四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截止11月底,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完成12.3公顷,未完4.7公顷(包括桦叶大道2.7公顷,已完成招标,计划2017年2月底完成绿化任务;九龙大道北段2公顷,已完成招标,计划2017年4月底完成绿化任务),完成率72.4%新增建成区绿化面积完成3.7公顷,未完成9.3公顷(包括桦叶大道5.3公顷,已完成招标,计划2017年2月底完成绿化任务;九龙大道北段4公顷,已完成招标,计划2017年4月底完成绿化任务),完成率达28.5%新增公园绿化面积完成5.5公顷,完成率100%工业园区绿化完成1个,完成率100%绿化校园建设完成25个,完成率100%绿色厂(矿)区绿化完成6个,完成率100%城市面山造林任务完成500亩,占全年城市面山造林任务200亩的250%;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示范点植树造林的完成600亩;绿色集镇绿化完成1个,完成率100%绿色村庄建设完成28个,完成率100%绿色乡镇示范点建设完成1个,完成率100%县道绿化完成70公里,完成率100%;乡道绿化完成117.3公里,完成率92.4%完成村道绿化26.8公里,完成率116%山系林带建设完成造林31779亩,完成率100%水系林带建设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54977.25亩,完成率100%
(三)狠抓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打响生态脱贫攻坚战
生态补偿脱贫主要以林业项目带动,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城乡绿化、湿地恢复、有害生物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区域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到2016年底,积极争取贫困地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治理3万亩,规划投资4500万元;森林抚育1万亩,规划投资114万元;实施天保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封山育林2万亩,规划投资140万元;石漠化治理完成人工造林0.5625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规划投资328.875万元;安排贫困户从事护林员工作141人,年增加收入101.52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1500万元。新增生态护林员537人,计划拖入430万元,方案正在编制工作中。
二是实施林业产业脱贫工程。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经济林果产业和珍贵用材林产业。继续抓好核桃提质增效、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产出。2016年,中央补贴造林项目1万亩,规划投资200万元;新建木本油料林0.6万亩,规划投资104万元;核桃提质增效0.9万亩,规划投资115万元;低效林改造0.5万亩,规划投资50万元;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0.2万亩,规划投资100万元。
三是实施人居环境治理工程。深入推进太阳能、沼气等新型能源的建设推广应用。2016年争取上级补助实施太阳能热水器2000台,规划投资200万元;实施节柴煤灶2000眼,规划投资6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罗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
四是实施森林防灾减灾避灾工程。加大森林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全面实施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到2016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在阿岗镇、马街镇、老厂乡新建森林资源管护哨所3个,规划投入资金100万元。森林防火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森林火灾保险投入75万元,以旧屋基乡、鲁布革乡为主的野生动物肇事公共责任险赔付25万元。
五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脱贫工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使林农最大限度地享有林木处置权。建立健全林业“经营、服务、三防、流转”四大服务体系,完善金融对林业的支持,推进林木保险、林权证抵押贷款等业务。
截止11月底涉及生态脱贫一批资金安排进度已达到4014.47万元。
(四)狠抓党务得到进一步落实,强化其他林业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林业发展大环境
一是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抓好党工作。罗平县林业局党总支制定了机关支部“两学一做”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印发学习资料,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科室负责人与总支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七一”活动上,表彰了22名优秀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
二是抓好林业信息宣传。2016年来,罗平县林业局依据各时期的林业工作中心,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终端、网络广泛宣传林业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林业政策法规,营造宽松活力的林业发展环境。其中被罗平时政采用42条、曲靖日报采用40篇条、曲靖M11条、省林业厅20条、国家林业局采用15条、中国绿色时报1条、云南经济采用1条、云南网1条、光明网10条、中国网5条、人民网4条、新华网3条。
三是抓好涉林纠纷调处工作。罗平县林业局以尊重历史为前提,确保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共建和谐林区为目标,大力加强涉林纠纷调处。截止2016年11月,我县山林权属纠纷累计共111起(2016年调处办接访或接上级批转的山林权属纠纷共6起,现已经全部结案,调处率达100%,与2015年同期下降21%),其中:县际及以上的林权纠纷有14起,现已上报市林业局;县内林权纠纷共97起,其中:现已经结案的有57起、引入司法程序的有2起、历史遗留的有13起、按属地管理转给当地人民政府处理的有25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业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林业局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罗平县林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569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0.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3.5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加工资及增加林业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38万元,占总支出的12.56%;项目支出5766.51万元,6593.36占总支出的87.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万元,占总支出的%。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1.71%,主要原因分析加工资、增加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6.8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去年增减22.96%,主要原因分析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6.5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10.26%,主要原因分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出明细经济分类科目使用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71%主要原因分析加工资、增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9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5766.51万元,基本支出826.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57万元,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1万元,下降0.00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为250838.1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735.16元,公务接待费116103元。上年决算数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256552.0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449.09元,公务接待费117103元。与上对比,减少5713.9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4713.39元;公务接待费减100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与上年同,本年公务接待250批次,与上年相比增加128批次,本年接待人数共1500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71人;月人均国内公务接待费77.4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万元,占53.7%公务接待费支出11.61万元,占46.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6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